湖南省就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有關事項明確了9點內容,2024年12月1日起實施!
湖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 湖南省水利廳
關于明確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
各市州、縣市區(qū)財政局、水行政主管部門,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各市州稅務局、國家稅務總局湖南湘江新區(qū)稅務局:
根據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水利部關于印發(fā)〈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〉的通知》(財稅〔2024〕28號)授權規(guī)定,經省人民政府同意,現(xiàn)就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有關事項明確如下:
湖南省財政廳
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
湖南省水利廳
2024年11月29日
編輯:李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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