楚雄州人民政府關于印發(fā)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取水許可辦法》的通知
| 政策類型 | 其他政策 | 頒布日期 | 2003-06-04 |
| 發(fā)文單位 | 楚雄州人民政府 | ||
| 文件號 | 楚政通[2003]38號 | ||
| 摘要 | 各縣(市)人民政府,州直各部門,楚雄開發(fā)區(qū)管委會: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取水許可辦法》已經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,現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遵照執(zhí)行。二00三年六月四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取水許可辦法第一條 為加強水資源的統一管理,保護和合理開發(fā)利用水資源,促進計劃用水和節(jié)約用水。根據國務院《取水許可制度實施 ...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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