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正《臺北市政府執(zhí)行《正俗項目》停止及恢復供水供電工作方案》
| 政策類型 | 其他政策 | 頒布日期 | 2005-02-18 |
| 發(fā)文單位 | |||
| 文件號 | (94)府警行字第09404381100號 | ||
| 摘要 |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十八日臺北市政府(94)府警行字第09404381100號函修正發(fā)布全文8點一、目的為貫徹掃蕩色情、毒品及賭博性電動玩具行業(yè),端正社會風氣,保障兒童及少年安全,提升市民居住品質,特訂定本方案。二、依據(jù)法令(一)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、第八十條、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(qū)管制規(guī)則。(二)建筑法第五十 ...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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